导读
本章主张绝圣弃智、绝仁弃义、绝巧弃利,使民返朴归真,并以"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"作为归属。
原文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白话
抛弃圣明和智巧,百姓的利益就会增加百倍;抛弃仁和义,百姓就能恢复孝慈的天性;抛弃机巧和私利,盗贼就不会出现。这三者作为文饰是不够的,所以要让人心有所归属:显现素真、抱守朴质,减少私心、降低欲望。
简注
- 绝圣弃智:抛弃圣明与智巧。
- 民利百倍:百姓的利益增加百倍。
- 以为文不足:作为表面的文饰法则是不够的。文,文饰。
- 见素抱朴:显现本真、抱守朴质。素,未染之丝。朴,未雕之木。
- 少私寡欲:减少私心、降低欲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