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本篇论针刺之理以"终始"为纲。终始者,经脉之气始于何而终于何也。明终始则五脏为纪、阴阳定矣。篇中详述补泻迎随之法、三刺之术、阴阳虚实之调,以及针刺得气、候气、去针之要,为针刺临床操作之根本准则。
第一段 终始之纲与补泻迎随
凡刺之道,毕于终始,明知终始,五脏为纪,阴阳定矣。阴者主脏,阳者主腑,阳受气于四末,阴受气于五脏。故泻者迎之,补者随之,知迎知随,气可令和。和气之方,必通阴阳,五脏为阴,六腑为阳。传之后世,以血为盟,敬之慎之,其道可传,非其人勿传。
白话: 大凡针刺之道,尽在于明终始。明知道经脉气血的终始,以五脏为纲纪,阴阳就可以确定了。阴主脏,阳主腑,阳经之气受于四肢末端,阴经之气受于五脏。所以泻法要迎其气而逆之,补法要随其气而顺之,知道迎随之法,就可以使气调和。调和气机的方法,必须通晓阴阳,五脏为阴,六腑为阳。传于后世,要歃血为盟,敬之慎之,其道方可传授,非其人不可传。
简注:
- 毕于终始:针刺之道,尽在于明终始。终始即经脉气血之起止。
- 五脏为纪:以五脏为纲纪,则阴阳可定。
- 阳受气于四末,阴受气于五脏:阳经之气受于四肢末端,阴经之气受于五脏。
- 迎之、随之:迎者逆其气而泻之,随者顺其气而补之。
- 以血为盟:古时传授医道,歃血为盟,以示郑重。
- 非其人勿传:医道贵重,非其人不传。
第二段 泻法与补法
泻必用员,切而转之,其气乃行,疾而徐出,邪气乃出,伸而迎之,摇大其穴,气出乃疾。
白话: 泻法必须用"员"(圆活流转),切按而转针,使气行开,快速刺入而缓缓出针,邪气才能外出,伸而迎之,摇大针孔,气出就快了。
补必用方,外引其皮,令当其门,左引其枢,右推其肤,微旋而徐推之,必端必正,静以久留,勿塞其门,其气乃存,动气至而后去,候气至而疾出其针,大气留于针孔,命曰补。
白话: 补法必须用"方"(端正常正),向外引其皮肤,使针当其门户,左手引其枢,右手推其皮肤,微旋而徐徐推入,必须端必正,静而久留,不要塞其门,正气才能存留,动气至而后去针,候气至而快速出针,大气留于针孔之中,这就叫做补。
简注:
- 泻必用员:员同圆,泻法当圆活流转,切按而转针,使气行邪出。
- 摇大其穴:摇针以扩大针孔,使邪气速出。
- 补必用方:方即端正,补法当端正沉稳,引皮当门,微旋徐推。
- 静以久留:补法留针时间较长,以待正气来复。
- 勿塞其门:出针时勿按压针孔,使正气留于其中。
- 大气:此处指正气、谷气。
第三段 三刺之法
三刺则谷气出,先浅刺绝皮,以出阳邪;再刺则阴邪出者,少益深,绝皮致肌肉,未入分肉间也;已入分肉之间,则谷气出。故刺法曰:始刺浅之,以逐邪气而来血气;后刺深之,以致阴气之邪;最后刺极深之,以下谷气。此之谓也。
白话: 三刺则谷气出。先浅刺穿透皮肤,以出阳邪;再刺则阴邪出,稍深一些,穿透皮肤到达肌肉,但尚未入分肉之间;已入分肉之间,则谷气出。所以刺法说:开始浅刺,以逐邪气而使血气来;然后深刺,以引出阴气之邪;最后极深刺,以引下谷气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简注:
- 三刺:分浅、中、深三层次刺入之法。
- 绝皮:穿透皮肤。浅刺出阳邪。
- 致肌肉:刺入肌肉层,出阴邪。
- 分肉之间:肌肉间隙,深刺至此则谷气至。
- 谷气:水谷精微所化之气,针刺得谷气为效之征。
第四段 阴阳虚实之调
阴盛而阳虚,先补其阳,后泻其阴而和之。阴虚而阳盛,先补其阴,后泻其阳而和之。
白话: 阴气偏盛而阳气偏虚,先补其阳,后泻其阴,使之调和。阴气偏虚而阳气偏盛,先补其阴,后泻其阳,使之调和。
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,必审其实虚。虚而泻之,是谓重虚,重虚病益甚。实而泻之,是谓随而泻之,其病必移。故曰:刺不知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者,阴阳之故不可得而见也。
白话: 足阳明、足厥阴、足太阴三脉搏动于足大指之间,必须审察其虚实。虚而泻之,叫做重虚,重虚则病更加严重。实而泻之,叫做随而泻之,其病必能转移而愈。所以说:针刺不知三脉在足大指之间的搏动,阴阳的道理就不可得而见了。
简注:
- 阴盛而阳虚:阴气偏盛则阳气偏虚,当先补阳后泻阴,使阴阳和调。
- 阴虚而阳盛:先补其阴,后泻其阳,同理。
- 三脉:指足阳明、足厥阴、足太阴三脉,皆动于足大指之间。
- 重虚:本已虚而复泻之,虚上加虚,病必益甚。
- 随而泻之:实者泻之为顺,病可转移而愈。
第五段 针刺得气与候气
所谓气至而有效者,泻则益虚,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,坚如其故者,适虽言故,中病未已也。补则益实,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,夫如其故而不坚者,适虽言快,病未去也。
白话: 所谓气至而有效,泻后则更加虚,虚者脉大如旧而不坚实,如果脉坚如旧,虽然患者说好了,其实病还没治好。补后则更加实,实者脉大如旧而更加坚实,如果脉如旧而不坚,虽然患者说舒服了,病还没去除。
故补则实,泻则虚,痛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矣。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,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。故阴阳不相移,虚实不相倾,刺之有法,得气而调之。
白话: 所以补后则实,泻后则虚,痛虽然不随针即减,但病必定会逐渐衰退而去。必须先通晓十二经脉所生之病,然后才能领会终始之义。所以阴阳不相移易,虚实不相倾夺,针刺有其法则,得气而调之。
简注:
- 气至而有效:针刺得气则有效验,非以痛减为唯一标准。
- 脉大如其故而不坚:泻后脉象虽大而不坚实,说明邪气已减。
- 脉大如其故而益坚:补后脉象充实有力,说明正气来复。
- 痛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:针刺后痛未必立即减轻,但病势必渐衰退。
- 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:必先明十二经病候,方能理解终始之义。
第六段 针刺禁忌与注意事项
阴盛而阳虚,先补其阳,后泻其阴而和之。阴虚而阳盛,先补其阴,后泻其阳而和之。补须一方实,深取之,稀按其痏,以出其邪气。一方虚,浅刺之,以养其脉,疾按其痏,无使邪气得入。
白话: 阴盛而阳虚,先补其阳,后泻其阴而调和之。阴虚而阳盛,先补其阴,后泻其阳而调和之。补须一方实,深刺之,少按针孔,以出其邪气。一方虚,浅刺之,以养其脉,速按针孔,不让邪气侵入。
邪气来也紧而疾,谷气来也徐而和。脉实者,深取之,以出其邪气。脉虚者,浅取之,以出其邪气,无使邪气得入。
白话: 邪气来则针下感觉紧束而急速,谷气来则感觉徐缓而柔和。脉实的,深刺之,以出其邪气。脉虚的,浅刺之,以出其邪气,不让邪气侵入。
刺诸痛者,其脉皆实。故曰:从腰以上者,手太阴阳明皆主之;从腰以下者,足太阴阳明皆主之。病在上者下取之,病在下者高取之,病在头者取之足,病在腰者取之腘。
白话: 刺各种痛证,其脉都是实的。所以说:从腰以上的,手太阴、手阳明都主之;从腰以下的,足太阴、足阳明都主之。病在上的从下取,病在下的从高取,病在头的取足部,病在腰的取腘窝。
简注:
- 稀按其痏:痏(wěi),针刺后的瘢痕。泻法出针后少按针孔,使邪气外出。
- 疾按其痏:补法出针后速按针孔,防邪气侵入。
- 邪气来也紧而疾:邪气至针下则感觉紧束而急速。
- 谷气来也徐而和:谷气至则感觉徐缓而柔和,为正气之征。
- 病在上者下取之:上病下治、下病上治之远端取穴法。
第七段 针刺之终始
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人迎一盛,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,二泻一补,日一取之。人迎二盛,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,二泻一补,二日一取之。人迎三盛,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,二泻一补,日二取之。
白话: 必须切脉验之,疏取上部穴位,气调和了就停止。人迎脉一盛,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,二泻一补,每日取一次。人迎脉二盛,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,二泻一补,二日取一次。人迎脉三盛,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,二泻一补,每日取二次。
脉口一盛,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,二补一泻,日一取之。脉口二盛,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,二补一泻,二日一取之。脉口三盛,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,二补一泻,日二取之。
白话: 寸口脉一盛,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,二补一泻,每日取一次。寸口脉二盛,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,二补一泻,二日取一次。寸口脉三盛,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,二补一泻,每日取二次。
所以日二取之者,太阳主胃,大富于谷气,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白话: 之所以每日取二次,是因为足阳明胃经主胃,谷气充盛,所以可以每日取二次。
简注:
- 人迎:颈动脉搏动处,候阳脉之气。
- 脉口:即寸口,候阴脉之气。
- 一盛、二盛、三盛:指人迎或脉口较常人盛大之程度,分别对应少阳/厥阴、太阳/少阴、阳明/太阴之病变。
- 二泻一补:泻二穴、补一穴之比例。
- 太阳主胃:足阳明胃经为多气多血之经,谷气充盛,故可日二取之。
结构分析
本篇分为七个部分:
第一部分(终始之纲):开宗明义,针刺之道毕于终始。以五脏为纪,阴阳定矣。泻者迎之,补者随之,知迎知随则气可令和。强调医道传承之慎重。
第二部分(泻法与补法):详述泻法用"员"——切转摇大,使邪气外出;补法用"方"——端正常留,使正气存留。为针刺手法之具体操作规范。
第三部分(三刺之法):浅刺出阳邪,中刺出阴邪,深刺致谷气。三层次递进刺入,为针刺深度之根本法则。
第四部分(阴阳虚实之调):阴盛阳虚先补阳后泻阴,阴虚阳盛先补阴后泻阳。审三脉之虚实,不可重虚,亦不可误泻。
第五部分(得气与候气):气至有效,非以痛减为凭。泻后脉不坚、补后脉益坚为效验之征。必先通十二经病候,方明终始之义。
第六部分(禁忌与取穴):补泻之出针按痏有别,邪气紧疾而谷气徐和。上病下取、下病上取、头病取足、腰病取腘,为远端取穴之原则。
第七部分(人迎脉口之辨):以人迎、脉口之盛衰辨三阳三阴之病,定补泻之经穴与取穴频次,为终始篇之临床应用总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