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本篇专论癫疾与狂疾之证候与刺法。癫疾属阴,多因母胎受惊、气逆于上所致,表现为猝然仆倒、口吐涎沫、目妄见等;狂疾属阳,多因大怒、忧思所致,表现为发狂奔走、妄言骂詈、不避亲疏等。篇中详列癫狂各阶段之证候及相应穴位刺法,为中医神志病针灸治疗之重要文献。
第一段 癫疾之初发与刺法
癫疾始生,先不乐,头重痛,视举目赤,甚作极已,而烦心。候之于颜,取手太阳、阳明、太阴,血变而止。
简注:
- 癫疾:属阴之神志病,以沉默痴呆、语无伦次、猝然仆倒为特征。
- 先不乐:发病之初精神不乐,情志抑郁。
- 头重痛:头部沉重疼痛。
- 视举目赤:视物上举,目赤,即目睛上视、目赤。
- 甚作极已而烦心:发作至极而后暂止,心烦不安。
- 候之于颜:观察面部气色之变化以判断病情。
- 取手太阳阳明太阴:取手太阳小肠经、手阳明大肠经、手太阴肺经之穴。
- 血变而止:刺至血色由暗变红乃止。
第二段 癫疾之将发与刺法
癫疾始作,而引口啼呼喘悸者,候之手阳明、太阳,左强者攻其右,右强者攻其左,血变而止。
癫疾始作,先反僵,因而脊痛,候之足太阳、阳明、太阴、手太阳,血变而止。
简注:
- 引口啼呼:口角牵引,啼哭呼号。
- 喘悸:气喘心悸。
- 左强者攻其右,右强者攻其左:左半身强直者刺其右,右半身强直者刺其左,此为"左病取右、右病取左"之巨刺法。
- 反僵:角弓反张,身体僵直后仰。
- 脊痛:脊背疼痛,因足太阳经行于背。
- 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:取足太阳、足阳明、足太阴、手太阳之穴刺之。
第三段 癫疾之深重与刺法
癫疾始作,而口面引歪,啼呼喘悸者,候之手阳明太阳。左强者攻其右,右强者攻其左。血变而止。不已,复取足太阳。
治癫疾者,常与之居,察其所当取之处。病至,视之有过者泻之,置其血于瓠壶之中,至其发时,血独动矣。不动,灸穷骨二十壮。穷骨者,骶骨也。
简注:
- 口面引歪:口眼歪斜牵引。
- 不已复取足太阳:刺之不愈,再取足太阳膀胱经。
- 常与之居:医者常与患者同住,以便观察发作时之表现。
- 察其所当取之处:观察发作时何经何部有异常,以定取穴。
- 病至视之有过者泻之:发作时视其经脉有过盛者泻之。
- 置血于瓠壶中:将所泻之血置于葫芦壶中。
- 至其发时血独动矣:至再发作时,壶中之血会自行涌动,为古人观察之记述。
- 不动灸穷骨二十壮:血不动者,灸骶骨二十壮。
- 穷骨即骶骨:骶骨为督脉所过,灸之以温阳镇癫。
第四段 狂疾之证候与刺法
狂始生,先自悲也,喜忘苦怒善恐者,得之忧饥,治之取手太阴、阳明,血变而止,及取足太阴、阳明。
狂始发,少卧不饥,自高贤也,自辩智也,自尊贵也,善骂詈日夜不休。治之取手阳明、太阳、太阴、舌下少阴。视之盛者,皆取之,不盛,释之也。
简注:
- 狂疾:属阳之神志病,以躁妄奔走、喧扰不宁为特征。
- 先自悲:狂疾初起先有自悲之状。
- 喜忘苦怒善恐:善忘、易怒、易恐。
- 得之忧饥:因忧思过度及饥饱失宜所致。
- 取手太阴阳明:取手太阴肺经、手阳明大肠经泻其痰热。
- 少卧不饥:不欲睡卧,不知饥饿。
- 自高贤自辩智自尊贵:自以为贤能智达、尊贵无比,为狂妄自大之表现。
- 善骂詈日夜不休:好骂人,日夜不休。
- 舌下少阴:舌下足少阴肾经之络脉。
- 视之盛者皆取之:视经脉盛满者皆刺泻之。
- 不盛释之也:不盛者不刺,免伤正气。
第五段 狂疾之其他证型与刺法
狂言惊善笑好歌乐,妄行不休者,得之大恐,治之取手阳明、太阳、太阴。
狱,目妄见,耳妄闻,善呼者,少气之所生也。治之取手太阳、太阴、阳明、足太阴、太阳、阳明。血变而止。
狂,多食,善见鬼神,善笑而不发于外者,得之有所大喜。治之取足太阴、太阳、阳明,后取手太阴、太阳、阳明。
简注:
- 狂言惊善笑好歌乐:狂言乱语,易惊,好笑,好歌乐。
- 得之大恐:因大恐所致,恐伤肾而志乱。
- 目妄见耳妄闻:幻视幻听。
- 善呼:好呼叫。
- 少气之所生:气虚则神无所主而妄见妄闻。
- 多食善见鬼神:多食而幻见鬼神之象。
- 善笑而不发于外:内心好笑而不表露于外。
- 得之有所大喜:因大喜伤心所致,喜则气缓,神不守舍。
第六段 狂疾之预后与逆证
狂始发,而未发如此者,取手太阴、阳明。血变而止,作而已。不已,复作,与之骨,可以咸䐃。
癫疾者,疾发如狂者,死不治。
狂之新发,卒然而死,不知人,气复则苏矣。
简注:
- 未发如此者:尚未大发而已有前述征兆者。
- 作而已:刺后发作即止。
- 不已复作:不愈则再发作。
- 与之骨可以咸䐃:䐃(qū),肉之精者。以骨汤咸肉养之,补其精血。
- 癫疾发如狂者死不治:癫疾本属阴,若发作时如狂疾之阳证,为阴阳离决之象,死不治。
- 狂新发卒然而死:狂疾初发突然昏倒不知人。
- 气复则苏:气复返则苏醒,非真死也。
结构分析
本篇分为六个部分:
第一部分(癫疾初发):癫疾始生先不乐、头重痛、视举目赤、烦心。候之于颜,取手太阳、阳明、太阴,血变而止。
第二部分(癫疾将发):癫疾始作引口啼呼喘悸者,取手阳明、太阳,左病取右、右病取左。反僵脊痛者,取足太阳、阳明、太阴、手太阳。
第三部分(癫疾深重):治癫疾常与患者居,察其所当取之处。病至泻有过之经脉,置血于瓠壶中,发时血动。不动者灸穷骨(骶骨)二十壮。
第四部分(狂疾初发):狂始生先自悲、喜忘苦怒善恐,得之忧饥,取手太阴阳明及足太阴阳明。狂始发少卧不饥、自高自贵、善骂詈,取手阳明太阳太阴舌下少阴,盛者取之、不盛释之。
第五部分(狂疾其他证型):狂言惊善笑好歌乐,得之大恐,取手阳明太阳太阴。目妄见耳妄闻善呼,少气所生,取手足三阳及太阴。多食善见鬼神善笑不发于外,得之大喜,取足太阴太阳阳明后取手三阳。
第六部分(预后与逆证):癫疾发如狂者死不治,为阴阳离决之象。狂新发卒然不知人者,气复则苏。篇中详辨癫(属阴)与狂(属阳)之证治,为神志病辨证施治之经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