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
本篇专论热病之针刺证治。首论偏枯与痱之辨治,继以热病不同阶段之脉证判断可刺与否,详述热病五十九刺之取穴原理及各经热病之刺法,末列热病九种不可刺之死候,并附气满、心疝、喉痹、风痉等杂病刺法。为中医热病针刺治疗之重要文献,体现了以脉证决刺、标本兼顾的诊治思想。


第一段 偏枯与痱

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,乃可复也。

白话: 偏枯(半身不遂),身体半侧不能活动而疼痛,但言语不变、神志不乱,病在分肉腠理之间,用巨针取之,补其不足、泻其有余,就可以恢复。

痱之为病也,身无痛者,四肢不收,智乱不甚,其言微知,可治;甚则不能言,不可治也。病先起于阳,后入于阴者,先取其阳,后取其阴,浮而取之。

白话: 痱这种病,身体不痛,四肢瘫软不受控制,神志昏乱不严重,说话虽微弱但还能听懂的,可以治;严重的不能说话,就不可治了。病先从阳经开始,后入阴经的,先取阳经,后取阴经,浅刺取之。

简注:


第二段 热病脉证与可刺之辨

热病三日,而气口静、人迎躁者,取之诸阳,五十九刺,以泻其热,而出其汗,实其阴,以补其不足者。身热甚,阴阳皆静者,勿刺也;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出则泄。所谓勿刺者,有死征也。

白话: 热病三天,寸口脉安静而人迎脉躁动的,说明热在阳经,取各阳经用五十九刺之法,以泻其热、发其汗,同时充实阴分以补其不足。如果身热很重而阴阳脉象都安静的,不可刺;可以刺的,赶紧取之,不出汗就从泻而出。所谓不可刺的,是因为已有死亡的征象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口动,喘而短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浅刺手大指间。

白话: 热病七八天,脉口搏动而气喘短促的,赶紧刺之,汗将自出,浅刺手大指间(少商穴附近)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干,一日半而死。脉代者,一日死。

白话: 热病七八天,脉象微小,病人尿血、口中干燥的,一天半就会死亡。如果脉象呈现代脉的,一天就会死亡。

热病已得汗出,而脉尚躁,喘且复热,勿刺肤,喘甚者死。

白话: 热病已经出汗,但脉象仍然躁动,气喘而又复发热的,不可刺皮肤,气喘严重的会死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不躁,躁不散数,后看中有汗;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

白话: 热病七八天,脉象不躁动,或虽躁动但不散不数的,之后看可能出汗;如果三天不出汗,第四天就会死。未曾出汗的,不可浅刺腠理。

简注:


第三段 热病五十九刺与各经热病

热病先肤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苛轸鼻,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,心也。

白话: 热病先出现皮肤疼痛,鼻塞而面部充胀的,取皮部之穴,用第一针(镵针),行五十九刺;鼻部生疹而窒塞的,向肺求之于皮,不效则向心火求之,火即心。

热病先身涩倚而热,烦悗,干唇口嗌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肤胀口干,寒汗出,索脉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
白话: 热病先出现身体涩滞不安而发热,心烦闷,口唇咽喉干燥的,取皮部之穴,用第一针,行五十九刺;皮肤肿胀口干、出冷汗的,向心求之于脉,不效则向肾水求之,水即肾。

热病嗌干多饮,善惊,卧不能起,取之肤肉,以第六针,五十九;目眦青,索肉于脾,不得,索之木,木者,肝也。

白话: 热病咽喉干燥多饮,容易受惊,卧床不能起身的,取肌肤之穴,用第六针(员利针),行五十九刺;目眦发青的,向脾求之于肉,不效则向肝木求之,木即肝。

热病面青脑痛,手足躁,取之筋间,以第四针于四逆;筋躄目浸,索筋于肝,不得,索之金,金者,肺也。

白话: 热病面色青而脑痛,手足躁动不安的,取筋间之穴,用第四针(锋针)刺四肢厥逆之处;筋脉痿躄、目泪浸淫的,向肝求之于筋,不效则向肺金求之,金即肺。

热病数惊,瘈疭而狂,取之脉,以第四针,急泻有余者;癫疾毛发去,索血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
白话: 热病频繁惊惕,手足抽搐而发狂的,取脉部之穴,用第四针,急泻其有余之邪;如癫疾而毛发脱落,向心求之于血,不效则向肾水求之,水即肾。

热病身重骨痛,耳聋而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针,五十九,刺骨;病不食,啮齿耳青,索骨于肾,不得,索之土,土者,脾也。

白话: 热病身体沉重骨痛,耳聋而嗜睡的,取骨部之穴,用第四针,行五十九刺,刺骨部;如不欲饮食、咬牙切齿、耳部发青的,向肾求之于骨,不效则向脾土求之,土即脾。

热病不知所痛,耳聋不能自收,口干,阳热甚,阴颇有寒者,热在髓,死不可治。

白话: 热病不知痛在何处,耳聋而不能自控,口干,阳分热甚而阴分颇有寒意的,是热入骨髓,为不治之死候。

热病头痛,颞颥目瘈,脉痛善衄,厥热病也,取之以第三针,视有余不足,寒热痔。

白话: 热病头痛,太阳穴部位抽掣,脉痛而容易鼻出血的,这是厥热病,用第三针(鍉针)取之,视其有余不足而调治,寒热交争如痔之状。

热病体重,肠中热,取之以第四针,于其腧及下诸指间,索气于胃络,得气也。

白话: 热病身体沉重,肠中有热的,用第四针取其腧穴及足下诸趾间之穴,向胃络求之于气,得气乃止。

热病挟脐急痛,胸胁满,取之涌泉与阴陵泉,取以第四针,针嗌里。

白话: 热病挟脐部急痛,胸胁胀满的,取涌泉与阴陵泉穴,用第四针刺之,并刺咽部内侧。

热病而汗且出,及脉顺可汗者,取之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。泻之则热去,补之则汗出,汗出太甚,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。

白话: 热病将出汗,且脉象顺正可以发汗的,取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穴。用泻法则热退,用补法则汗出。如果出汗太多,取内踝上横脉(三阴交附近)以止汗。

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,此阴脉之极也,死;其得汗而脉静者,生。

白话: 热病已经出汗而脉象仍然躁盛的,这是阴脉之气将竭,会死;出汗后脉象安静的,就能活。

热病者,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,此阳脉之极也,死;脉盛躁得汗静者,生。

白话: 热病脉象仍然盛躁而出不了汗的,这是阳脉之邪极盛、阴液将竭,会死;脉盛躁但出汗后转静的,就能活。

简注:


第四段 热病九不可刺

热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,汗不出,大颧发赤哕者,死;二曰,泄而腹满甚者,死;三曰,目不明,热不已者,死;四曰,老人婴儿,热而腹满者,死;五曰,汗不出,呕下血者,死;六曰,舌本烂,热不已者,死;七曰,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,死;八曰,髓热者,死;九曰,热而痉者,死。腰折,瘈疭,齿噤齘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
白话: 热病不可刺的有九种:第一,汗不出、颧骨赤红而呃逆的,死;第二,腹泻而腹部胀满严重的,死;第三,目不明、热不退的,死;第四,老人和婴儿发热而腹部胀满的,死;第五,汗不出、呕吐下血的,死;第六,舌根溃烂、热不退的,死;第七,咳嗽而鼻出血、汗不出、汗虽出但不及足下的,死;第八,热入骨髓的,死;第九,发热而痉的,死。痉的表现是腰背反折、手足抽搐、牙关紧闭切齿。这九种情况,都不可刺。

简注:


第五段 五十九刺之穴

所谓五十九刺者,两手外内侧各三,凡十二痏。五指间各一,凡八痏,足亦如是。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,凡六痏。更入发三寸边五,凡十痏。耳前后口下者各一,项中一,凡六痏。巅上一,聪会一,发际一。廉泉一,风池二,天柱二。

白话: 所谓五十九刺,两手外侧和内侧各三穴,共十二穴。五指间各一穴,共八穴,足部也是如此。头部入发际一寸两旁各三穴,共六穴。再入发际三寸两旁各五穴,共十穴。耳前后及口下各一穴,项中一穴,共六穴。头顶一穴,囟会一穴,发际一穴。廉泉一穴,风池二穴,天柱二穴。合计五十九穴。

简注:


第六段 杂病刺法

气满胸中喘息,取足太阴大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,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,气下乃止。

白话: 气满胸中而喘息的,取足太阴脾经大趾之端,距指甲角约韭叶宽处(隐白穴),寒证久留其针,热证速出其针,待气下行乃止。

心疝暴痛,取足太阴厥阴,尽刺去其血络。

白话: 心疝突然剧痛的,取足太阴脾经和足厥阴肝经,将血络全部刺去其瘀血。

喉痹舌卷,口中干,烦心,心痛,臂内廉痛,不可及头,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,去端如韭叶。

白话: 喉痹闭塞、舌体卷缩、口中干燥、心烦心痛、手臂内侧疼痛、不能抬手到头的,取无名指指甲下,距指端约韭叶宽处(关冲穴)刺之。

目中赤痛,从内眦始,取之阴蹻。

白话: 眼睛红赤疼痛,从内眼角开始的,取阴蹻脉(照海穴)刺之。

风痉身反折,先取足太阳及腘中及血络出血,中有寒,取三里。

白话: 风痉角弓反张的,先取足太阳膀胱经及腘窝中(委中穴)刺络出血;如果中焦有寒,加取足三里穴。

癃,取之阴蹻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。

白话: 小便不通(癃闭),取阴蹻脉(照海穴)及足大趾三毛之上(大敦穴附近)刺络出血。

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也。

白话: 男子腹胀如蛊、女子阴中如有物阻,身体腰脊像散了架一样,不想吃东西的,先取涌泉穴刺出血,看到足背上有盛满络脉的,也全部刺出血。

简注:


结构分析

本篇分为六个部分:

  1. 第一部分(偏枯与痱):辨偏枯与痱之异。偏枯半身不用而痛,神志清醒,病在分腠,巨针取之可复。痱则四肢不收而无痛,神志昏乱,言微可治,不能言不治。病由阳入阴者,先阳后阴,浮而取之。

  2. 第二部分(热病脉证与可刺之辨):以气口、人迎之躁静辨热病在阴在阳,以汗出与脉之躁静判生死。热病三日阳盛者取五十九刺;七日八日脉微小溲血者死;汗后脉躁喘热者死;未汗者勿腠刺。强调以脉证决刺否。

  3. 第三部分(热病五十九刺与各经热病):详述热病在皮、在脉、在肉、在筋、在骨之不同证候及取穴法。各以五行相克之理,先求本脏,不得则求所不胜之脏。热在髓者死不可治。并论汗法之取穴及汗后脉象之预后。

  4. 第四部分(热病九不可刺):列举九种热病不可刺之死候——汗不出大颧赤哕、泄而腹满甚、目不明热不已、老幼热而腹满、汗不出呕下血、舌本烂热不已、咳衄汗不至足、髓热、热而痉。为热病预后判断之重要准则。

  5. 第五部分(五十九刺之穴):详列五十九穴之部位分布——手指内外侧、指间、足部、头部各区域之取穴计数,为热病刺法之具体穴谱。

  6. 第六部分(杂病刺法):附论气满喘息、心疝、喉痹、目赤、风痉、癃闭、蛊怚等杂病之刺法,各辨寒热虚实而施补泻,体现了辨证取穴之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