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
本篇以黄帝与岐伯问答之形式,论述天地日月之阴阳与人身经脉之配合关系。腰以上为天为阳,腰以下为地为阴;足十二经脉应十二月,手十指应十日。详述寅卯辰等十二月配左右足六经,甲乙丙等十日配左右手六经,以及五脏之阴阳归属。末论人气随月左右移行之刺禁——春夏人气在左、秋冬人气在右,当避其旺时勿刺。为针灸时间医学之重要文献。


第一段 天地日月与人之配合

黄帝曰:余闻天为阳,地为阴,日为阳,月为阴,其合之于人,奈何?

岐伯曰:腰以上为天,腰以下为地,故天为阳,地为阴。故足之十二经脉,以应十二月,月生于水,故在下者为阴;手之十指,以应十日,日主火,故在上者为阳。

简注:


第二段 十二月配足之六经

黄帝曰:合之于脉,奈何?

岐伯曰:寅者,正月之生阳也,主左足之少阳。未者,六月,主右足之少阳。卯者,二月,主左足之太阳。午者,五月,主右足之太阳。辰者,三月,主左足之阳明。巳者,四月,主右足之阳明,此两阳合于前,故曰阳明。申者,七月之生阴也,主右足之少阴。丑者,十二月,主左足之少阴。酉者,八月,主右足之太阴。子者,十一月,主左足之太阴。戌者,九月,主右足之厥阴。亥者,十月,主左足之厥阴,此两阴交尽,故曰厥阴。

简注:


第三段 十日配手之六经

甲主左手之少阳,己主右手之少阳,乙主左手之太阳,戊主右手之太阳,丙主左手之阳明,丁主右手之阳明,此两火并合,故为阳明。庚主右手之少阴,癸主左手之少阴,辛主右手之太阴,壬主左手之太阴。

简注:


第四段 经脉脏腑之阴阳归属

故足之阳者,阴中之少阳也。足之阴者,阴中之太阴也。手之阳者,阳中之太阳也。手之阴者,阳中之少阴也。腰以上者为阳,腰以下者为阴。其于五藏也,心为阳中之太阳,肺为阳中之少阴,肝为阴中之少阳,脾为阴中之至阴,肾为阴中之太阴。

简注:


第五段 人气左右移行之刺禁

黄帝曰:以治奈何?

岐伯曰:正月二月三月,人气在左,无刺左足之阳。四月五月六月,人气在右,无刺右足之阳。七月八月九月,人气在右,无刺右足之阴。十月十一月十二月,人气在左,无刺左足之阴。

简注:


第六段 阴阳非五行之次

黄帝曰:五行以东方甲乙木王春,春者,苍色,主肝,肝者,足厥阴也。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,不合于数,何也?

岐伯曰:此天地之阴阳也,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。且夫阴阳者,有名而无形,故数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数之可千,推之可万,此之谓也。

简注:


结构分析

本篇分为六个部分:

  1. 第一部分(天地日月与人之配合):确立天地日月阴阳与人身配合之总纲——腰以上为天为阳应日,腰以下为地为阴应月;足十二经脉应十二月,手十指应十日。此为人身应天象之理论基础。

  2. 第二部分(十二月配足之六经):详述十二月与足六经之配合关系。正月至六月为阳,配足三阳经(少阳、太阳、阳明),左足主前三月、右足主后三月;七月至十二月为阴,配足三阴经(少阴、太阴、厥阴),右足主前三月、左足主后三月。并解释"阳明"为两阳合于前、"厥阴"为两阴交尽之义。

  3. 第三部分(十日配手之六经):述十干日与手六经之配合。甲己配少阳、乙戊配太阳、丙丁配阳明(两火并合)、庚癸配少阴、辛壬配太阴。此为天干配经脉之具体方案。

  4. 第四部分(经脉脏腑之阴阳归属):总结手足经脉之阴阳层次——足阳为阴中之少阳、足阴为阴中之太阴、手阳为阳中之太阳、手阴为阳中之少阴。并论五脏之阴阳归属:心为阳中之太阳、肺为阳中之少阴、肝为阴中之少阳、脾为阴中之至阴、肾为阴中之太阴。此与《素问·金匮真言论》之五脏阴阳分类相呼应。

  5. 第五部分(人气左右移行之刺禁):论人气随月序左右移行之规律,提出"无刺"其旺时之刺禁——春夏人气在左当避左足之阳、秋冬人气在右当避右足之阴等。此为针灸"因时避刺"之重要原则,体现了时间医学之思想。

  6. 第六部分(阴阳非五行之次):黄帝质疑本篇以甲配少阳与五行甲乙属木配肝(厥阴)之说不合。岐伯答以"此天地之阴阳也,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",说明本篇所用乃天地日月之阴阳系统,与五行系统不同。末以"阴阳者有名而无形,数之可十推之可万"总结,揭示阴阳之普遍性与灵活性,不可执一说而废其余。此论对理解中医不同理论体系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