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
本篇承上篇《刺要论》进一步论述针刺浅深之齐一分寸。篇中提出"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"等七条原则,并逐条解释其含义:针刺目标层次须精准到位,由深及浅时不可"不及"(未达目标层而误伤浅层),由浅及深时不可"太过"(超过目标层而误伤深层)。不及与太过皆谓之"反",即违反针刺正道。全篇简明扼要,与《刺要论》互为表里,共同构成针刺浅深度之规范。


第一段 刺浅深之分

黄帝问曰:愿闻刺浅深之分。

岐伯对曰: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勿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。

简注:


第二段 不及之解

帝曰:余未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

岐伯曰: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

简注:


第三段 太过之解

所谓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无伤肉也。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也,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。此之谓反也。

简注: